泰国对华高碳线材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
发布时间:2020/5/25  发布者:   点击次数:26858
2020年5月15日,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,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(CIF)的反倾销税,其中涉案企业本溪北台高速线材有限公司为12.26%,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企业张家港沙景钢铁有限公司、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、张家港润忠钢铁有限公司、江苏润忠高科公司、、张家港荣盛炼钢有限公司均为15.04%,江苏永钢集团为20.56%,其他企业为36.79%。该措施至2025年5月15日终止。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3.9190.021、7213.9190.022、7213.9190.030、7213.9190.031、7213.9190.090、7227.9000.050、7227.9000.051、7227.9000.052、7227.9000.053、7227.9000.054、7227.9000.055、7227.9000.056、7227.9000.059、7227.9000.090。 2012年11月29日,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13年8月29日,泰国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。2014年5月17日,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。2014年10月17日,泰国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(CIF)5.17%~33.98%的反倾销税。2019年5月15日,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线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