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耳其对华热轧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
发布时间:2023/11/11  发布者:   点击次数:1495
 

20231031日,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/29号公告,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板(土耳其语:sıcak haddelenmiş rulo halinde olmayan yassı çelik (kalın levha))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,其中,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(Jiangyin Xingcheng Special Steel Works Co.Ltd.)税率为16.89%,中国其他企业为22.55%。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。

20161221日,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。20171129日,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,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6.89%22.55%的反倾销税,有效期为五年。20221025日,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,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208.51.20.10.117208.51.20.10.197208.51.20.90.117208.51.20.90.197208.90.80.10.117208.90.80.10.127208.90.80.20.117208.90.80.20.127225.40.40.00.007225.99.00.00.107225.99.00.00.907211.13.00.11.007211.13.00.19.007211.14.00.21.127211.14.00.29.117211.14.00.29.12